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合伙人为陈接聪、杨丽金、黄惠珍、姚美容、郑育捷。
三、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首席合伙人(或者主任会计师)为郑育捷。
四、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4层07办公1412。
五、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福建鸿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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