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许建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430005),黄小凤(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101569999)。
三、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许建美;办公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4层西面01单元。
四、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福建众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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