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委审厦〔2020〕4号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执业许可。
二、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负责人为方文森。
三、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后埭溪路143号715室。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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