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霞浦县华然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有关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如
下:
姓名 |
注册会计师编号 |
国家/地区 |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
从业经历 |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
||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
|||||||||
叶志宜 |
350400061341 |
福建 |
否 |
否 |
否 |
19 |
6.7 |
是 |
||
胡军杰 |
350400060024 |
福建 |
否 |
否 |
否 |
10.4 |
10.4 |
是 |
是 |
三、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叶志宜。
四、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 万元。
五、霞浦县华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务服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20 年9 月2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