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20-05-14 09:2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福建闽东时代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批复

 

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有关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下:

姓名

注册会计师

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刘文辉

350100201484

福建

18

12

陈尔岁

350300021353

浙江

21

19

谢瑞涵

350300011515

福建

20

18

刘炜颖

350100390432

福建

16

12

李朝晖

350100170487

福建

15

13

     三、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刘文辉。

     四、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福建闽东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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