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
二、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刘爱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1900490098), 袁宁会(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640100040047)。
三、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刘爱华。
四、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福州中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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