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人为张火根。
三、三明市万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公场所为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新城中路金融服务中心五楼。
附件:
1.执业申请表
2.股东情况汇总表
3.执业经历表
4.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
5.合伙协议
6.房屋租赁合同
7.营业执照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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