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福州市财政局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林琪铭(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230538)。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6层东南侧。
福建省财政厅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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