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准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7-11-10 10:0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执业许可。

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负责人为屈先富。

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厦门财富中心1202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2017118

 

 

 

 

 

 

 

 

 

 

 

 

  抄送: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厦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71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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