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所报送的关于申请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
二、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
叶庄钦(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020106), 林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400060022), 陈仁德(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280609), 翁如兴(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191476), 林明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50100110423)。
三、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主任会计师为叶庄钦。
四、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五、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复。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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