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政处罚(2026年第2号)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时间:2026-02-27 09:47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福建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福建省平潭县潭城镇政府路13号2-204单元

  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人厦门康贝特教学设备有限公司针对平潭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综合高中班物化生等实验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50190]WH[TP]2025001,以下简称本次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提起的投诉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公司未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申请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一、处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3980元(人民币796000元的千分之五);

  二、将你公司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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