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7-05-22 00:0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  

 

省国土厅、省移民开发局,各设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11日至20191231日暂停征收地方水库移民扶持资金中的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二、暂停征收期间形成的相应经费缺口由省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对公布取消、调整或减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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