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6-06-16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对工业企业

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通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税金融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闽政〔201621号)精神,切实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实体市场经济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1661日起 ,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收费。

二、免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所必需的成本性开支由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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