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5-03-01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201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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