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4-10-30 00:00

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水利(水务)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为了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财政部驻福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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