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3-11-03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

摩托车注册登记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公安局(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

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摩托车上牌率、检验率,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从 2013 年10 月1 2014 年12 月31 开展摩托车专项清理活动期间,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时收取的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由总计的95元降低至75元,请按此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公安厅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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