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保障助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3-10-25 14:37

  今年以来,省财政持续强化资金保障,从提高养老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和长者食堂、支持开展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从2023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2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12月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40元提高至150元。

  二是依托已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农村幸福院等各类设施资源,支持建设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省财政按照每个15万元标准予以补助,用于完善设施,提升助餐配餐服务功能,因地制宜解决老年人“就近用餐”问题。

  三是采取新建或改扩建等方式,在社区建设50个具备专业护理、生活照料、心理慰藉、居家上门等功能的综合性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省财政按照建筑面积给予每个100万元~200万元补助。支持在全省所有乡镇建立社工站并开展政府购买养老和救助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深入基层。

  四是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补贴,向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给予兜底保障,支持各地依托养老机构,为更多的困难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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