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2年三类国有资产总额超22万亿元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3-12-06 10:09

  受省政府委托,近日,省财政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报告全面反映全省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基本情况、分布情况和管理改革情况等。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方面,分别从级次划分和行业划分对资产分布情况进行详细介绍;从推动结构调整、促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国企创新提质,聚焦主责主业、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上,对改革情况进行总结。同时,综合反映了资产监管、收益分配、整体风险控制等情况。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方面,除综合反映相关情况外,还反映了服务实体经济情况。2022年,全省地方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以及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支持力度,银行类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提供各项贷款余额2.84万亿元,增长12%,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9.5%,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增长15.2%。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着重反映管理改革情况。通过完善制度,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专业类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实施存量房地产梳理盘活等,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综合配置效率。同时,通过加快推进“国资一张网”建设,不断健全资产基础数据库,提高服务保障管理数字化水平。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详细反映了土地、矿产、海洋、森林、水资源以及自然保护地情况,具体介绍了自然资源家底调查、国土空间布局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制度落实、生态修复保护等情况。

  根据报告,截至2022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7.48万亿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2.89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77万亿元,三类资产合计超22万亿元。

  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人大监督的一项制度。根据规定,我省于2018年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每年以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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