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财政非凡十年 | 为漳州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来源:漳州市财政局 时间:2022-10-24 11:30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漳州财政实力显著增强的十年,是职能作用显著发挥的十年,是社会民生显著改善的十年,是财税改革显著加快的十年,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一、财政实力显著增强

  十年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205.5亿元和131.7亿元,逐年增加到2021年384.5亿元和246.2亿元,年均增幅为7.2%和7.2%。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221.8亿元逐年增加到2021年420.3亿元,年均增幅7.9%,重点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其中,教育、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五类民生直接相关支出年均增幅分别为9.8%、11.7%、11.6%、11.8%、10.3%,高于公共预算总支出增幅,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征日益突出。

  二、财政职能显著发挥

  一是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全面落细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取消、免征、停征、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加强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规范推介PPP模式实施,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工业稳增长正向激励,及时兑现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分段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政策,有力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R&D)增长。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援企稳岗、融资增信助力企业发展。有效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财政扶持、对外贸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补助、外经贸企业赴境外参展补助等政策稳外贸外资。

  二是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率先在全省按不低于本级上一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安排扶贫开发资金,比省定比例2‰高出1个千分点,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房整治行动、农村“厕所革命”,以及推进农村保洁员常态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加快公办幼儿园和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各类教育供给能力。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农村低保标准等社保待遇水平,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财税改革显著深化

  十年来,漳州扎实推进财政预算改革,在全省实现“六个率先”。一是率先实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同步编制“四本”预算,构建“四位一体”全口径政府财政预算体系;二是率先实施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先行先试财政透明化建设;三是率先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公务卡改革向村(社区)延伸;四是率先出台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五是率先出台一系列正向激励措施,支持县域财政经济发展;六是率先实施绩效目标事前评审、预算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财审联动机制,在地级市层面首创预算绩效管理校地合作模式。通过加快财政改革步伐,使预算制度更完善,财政信息更透明,资金管理更严格,风险管控更有效,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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