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
来源:非税处、票据所、信息中心 时间:2025-10-27 10:19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福建省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实现财政电子票据从申领、开具至核销全生命周期自动化管理。首批试点选取省本级和龙岩市,试点票种为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财政电子票据智能监管以搭建智能监管平台为支撑,创建“监管规则库”为核心,从政策规范、管理要求及负面清单等多维度,划分预设“票据规范管理”“票管业务规则”“票据核销规则”“智能监管控制”四类规则库,形成“事前预防潜在风险、事中动态监控异常、事后精准检查处置”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财政票据管理从“人防”向“智防”转变,有效破解传统监管中要素提取难、审核效率低、预警滞后等痛点。同时,加强数据共享,打通执收单位业务系统或引入外部关键数据,实现非税收缴与财政票据信息全链条关联比对,保障应收尽收、票款一致。

  《方案》明确,实行“核旧领新”制度,即用票单位在申领新票据前,必须完成已使用票据的核销。通过规则库的设置,系统自动校验用票单位票据核销情况,对不符合规则的开票行为自动拦截、限制开票。用票单位完成核销后可直接申领新票,由系统自动审核发放,提高办事效率。核销未通过次数较多或问题票据数量较多的单位将被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范围,推动票据规范使用。

  智能监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总结推广”方式稳步推进,计划于12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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