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动力产业集群发展经验做法在全国作交流
来源:企业处 时间:2023-07-03 16:15

  通过高起点谋划、综合性施策,我省扎实推动动力产业集群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省动力全产业链产值已超过2800亿元,其中动力和储能电池全产业链产值超2000亿元,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产业链完整、新业态拓展的高质量新兴产业发展态势。这一做法在财政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经济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锚定产业方向,高起点全链条布局

  立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和核心企业发展目标,我省高起点制定动力产业发展规划和分阶段行动计划,重点培育打造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等在内的动力产业集群。

  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方面,以动力及储能电池制造为核心,以材料和设备为支撑,做全做大做强上下游配套产业,计划到2025年锂电产能规模突破500GWh,产业链产值6000亿元,共性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保持国际领先水平。在新能源汽车方面,促进整车企业加快发展,做大新能源乘用车,做优新能源客车,做强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和优质“三电”(电池、电机、电控)产业发展。在电动船舶方面,支持电动船舶动力电池和推进系统研制应用以及智能驾驶科技成果转化等,培育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电动船舶产品供应商。通过整合资源,持续加快发展,我省已形成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强强联合、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

  二、突出研发创新,始终把握先发优势

  强化以企业为主导的研发创新机制,通过企业自主研发、市场科技协作、政府支持引导三驾马车并驱方式,促进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

  政府层面重点支持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省内外技术与项目资源,牵头打造相关领域共性和前瞻技术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培育平台。二是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利用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技术创新重点攻关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攻关项目给予支持。三是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对新能源汽车纳入国家相关公告和推荐目录的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对纳入国家绿色智能船型目录的给予研发设计单位奖励。四是支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鼓励将企业有关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和国家级标准,对主导、参与制定及修改国家标准给予补助。

  三、坚持综合施策,确保各项要素到位

  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完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从要素保障上统筹协调动力产业集群发展。

  一是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集约安排存量建设土地,优先保障动力产业创新平台、产业基地、重点项目等建设用地,对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各地对相关企业租、购创新型产业用房提供政策性优惠。

  二是持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充分用好中央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的同时,我省还从企业认定、企业技改、涉企科研、涉企人才、社会保障、企业融资、涉企商务、政府采购等10个方面出台措施,支持动力产业集群加快发展。

  三是强化产业发展金融支持。推动福建省绿色产业基金加快运作,支持投向动力领域优质项目;推动金融机构配合相关产业、专项基金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动力产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争取优惠利率的“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支持。

  四是加强产业人才引进力度。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产业领军团队支持等项目,加大对动力产业领域人才团队的支持力度,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携技术、团队来闽进行项目落地转化。

  四、抓住溢出效应,拓展新兴业态

  针对动力产业集群已形成规模,并具备鲜明产业特色的情况,我省在完善产业布局、做强行业龙头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文旅经济发展要求,持续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电动船舶的上下游产业发展实施奖补,积极培育拓展动力产业的场景应用和业态延伸。目前,省市县各级各部门也正结合大力倡导调查研究的契机,进一步深入研究分析溢出新兴业态领域可能存在的政策短板、行业壁垒,抓紧着力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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