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 1%;单个承销团成员投标额上限无比例限制。单一标位最低
投标限额为 0.1亿元,单一标位最高投标限额为每期债券发行量
的 35%。
(六)招标系统。福建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政府债
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
三、分销
本批债券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可
于招投标结束后至9月17日进行分销。承销团成员之间不得分销。
承销团成员根据市场情况自定分销价格。
四、发行款缴纳
承销团成员于 2021年 9月 17日(含 9月 17日)15:00前,
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
付系统缴入福建省财政厅指定账户。缴款时间以福建省财政厅指
定账户收到款项时间为准。承销团成员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
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福建省财政厅指定账
户。支付报文中附言为必录项,填写时应当注明缴款机构名称、
债券名称及资金用途,如:**公司 2021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三
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公司 2021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
券(十七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公司 2021年福建省政
府专项债券(十八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公司 2021年
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九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公司
2021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二十期)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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