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2月福建省政府债券付息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保证2017年福建省政府债券付息工作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债券名称: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
债券简称:16福建债10
债券代码:1605499
发行总额:130.9亿元
期限:10年
债券年利率:2.87%
付息日:2017年2月24日
(二)债券名称:2016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
债券简称:16福建债12
债券代码:1605501
发行总额:87亿元
期限:10年
债券年利率:2.80%
付息日:2017年2月24日
(三)债券名称:2015年福建省政府定向承销的置换专项债券(二期)
债券简称:15福建债12
债券代码:1555012
发行总额:12.6109亿元
期限:10年
债券年利率:4.03%
付息日:2017年2月27日
(四)债券名称:2015年福建省政府定向承销的置换一般债券(四期)
债券简称:15福建债16
债券代码:1555016
发行总额:3.3299亿元
期限:10年
债券年利率:4.03%
付息日:2017年2月27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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