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国库处
时间:2021-07-02 00:00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5 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77.84 亿元,增长
29.6%。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 1214.01亿元,增长 33.8%;非税
收入 463.83亿元,增长 19.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2887.15
亿元,增长 28.6%。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 1209.31 亿元,增
长 27.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53.45亿元,增长 3.6%。
5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7.10亿元,增长 16.6%。
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 229.90亿元,增长 21.3%;非税收入 67.20
亿元,增长 2.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543.54 亿元,增长
18.8%。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 246.44 亿元,增长 21.7%。全
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54.28亿元,增长 12.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5 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1175.91 亿元,增长 11.8%。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118.95 亿元,增长 12.0%;全
省政府性基金支出 1181.46亿元,下降 27.2%。
5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 316.46亿元,下降 1.6%。其中,
- 1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299.39 亿元,下降 3.3%;全省政府性
基金支出 248.16亿元,增长 21.6%。
二、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提前完成过半任务,重点地区占比提升
1-5 月,受对比基数逐步抬高等因素影响,全省地方一般公
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级收入”)同比增长 29.6%,比 1-4
月回落 3.2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国第 5位。与 2019年同期相比,
增长 16.8%,两年平均增长 8.1%。完成年初预算的 52.1%,高出
序时进度 10.4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全年过半任务。地方级税收占
地方级收入比重为 72.3%,比 1-4月提高 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
质量有所提升。
九市一区中,从累计增幅看,宁德(36.8%)、厦门(35.9%)、
泉州(34.6%)、南平(31.2%)、福州(29.9%)地方级收入增幅高
于全省平均水平。重点地区福厦泉地方级收入同比增长 33.6%,
占全省地方级收入比重为 63.7%,比去年同期提升 1.9个百分点,
主要是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增收带动。从当月增幅看,莆
田( 38.3%)、平潭综合实验区(34.1%)、宁德(31.4%)、龙岩(30.8%)
地方级收入增幅超三成,其中,莆田主要是土地出让“两金”计
提增收带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主要是国内增值税增收带动;宁德
主要是免抵调增增值税增收带动;龙岩主要是保障性住房出售增
收带动。
(二)主体税种支撑作用明显,第二产业好于第三产业
- 2 -
1-5 月,全省税收收入同比增长 30.4%,比 1-4 月回落 2.4
个百分点,连续两个月保持三成以上增幅。与 2019年同期相比,
增长 12.7%,两年平均增长 6.2%。其中,当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长
21.5%,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分税种看,随着市场需求恢复、企业
效益改善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加,主体税种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 34.7%、27.8%、27.8%,合计占税收收
入增量的 76.1%,比 1-4月提升 1.4个百分点。同时,在土地增
值税清算增收和房地产市场交易较为活跃带动下,土地增值税和
契税分别增长 50.7%和 49.4%;在市场活跃度增加带动下,印花税
增长 39.6%。分产业看,据税务部门统计,1-5月,第二产业税收
收入增长 30.3%,第三产业税收增长 29.4%,第二产业税收增幅高
于第三产业税收 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方面,制造业税收增长
29.5%,比 1-4月回落 1个百分点。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120.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8.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6.1%)、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42.6%)等行业税收累计增幅比 1-4月有所提高。第三
产业方面,批发和零售业(37.1%)、房地产业(17.3%)、金融业
(13.8%)累计增收超过 40 亿元,合计占第三产业税收增量的
54.7%,比 1-4月提高 0.7个百分点。
(三)财政支出增长加快,民生支出保障持续有力
1-5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 3.6%,比 1-4月提
升 1.7个百分点。剔除一般债券发行不可比因素后,同口径增长
- 3 -
8.5%。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
非刚性支出,落实“六稳”“六保”等要求,保障民生支出。全省
民生支出 1558.25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5.9%,持续保
持七成以上。分科目看,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长 3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长 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 10.8%,
教育支出增长 12.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 9.9%。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将资
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截至 5月 31日,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显
示,中央财政下达我省 25项直达资金 393.61亿元(不含中央直
接下达厦门),省级财政下达进度为 95.7%。全省实际支出 189.81
亿元,支出进度 48.2%,高出序时进度 6.5个百分点。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6月 15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4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