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国库处
时间:2021-03-18 00:00
新年伊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
效,更可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力做好财政开年
工作。1 月,全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重点保障有力,财政
运行开局良好。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 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48.42 亿元,增长
10.8%。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 371.87 亿元,增长 16.3%;非税
收入76.55亿元,下降9.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23.17
亿元,增长 13.2%。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 374.75亿元,增长
16.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458.95亿元,下降 12.7%。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335.16 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收入 324.87 亿元,增长 108.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
完成 615.49亿元,下降 64.0%,主要是去年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
基数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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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级财政收支情况
1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1.52亿元,增长 6.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36.15亿元,下降 37.9%.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1.71 亿元,下降 6.5%;政府性基
金支出完成 0.97亿元,下降 96.7%,主要是去年专项债券安排的
支出基数较大。
二、财政收支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1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下简称“地方级收入”)
实现两位数正增长,增长10.8%。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经济稳定
复苏带动相关税收增长以及跨期税收、一次性税收增收拉动。
九市一区的地方级收入均实现正增长,宁德和福州分别增长
28.6%和21.9%,合计拉动全省地方级收入增幅5.4个百分点。宁德
主要是新能源企业所得税增收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
入增长较快;福州主要是财产转让所得个税和企业所得税增收。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以及契税增收带动下,泉州(15.6%)、南
平(13.9%)地方级收入也实现两位数正增长。莆田(9.5%)、平
潭(5.2%)、厦门(5.0%)、漳州(3.9%)、龙岩(1.4%)、三
明(0.4%)地方级收入均为个位数增长。
(二)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1 月,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 16.3%。占地方级收入比重
为 82.9%,近两年首次超过八成,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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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增值税增长 5.2%,主要是工商业增加值税收增收;企业所得
税增长 22.0%,主要是企业利润改善、跨期税收和一次性税收等
增收;个人所得税增长 65.2%,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和财产转让
个税增收;契税增长 70.9%,主要是土地出让契税增收带动。上
述四税对当月地方级税收增量的贡献超过 90%,拉动地方级收入
增幅 12.8个百分点。地方小税种中,资源税(59.7%)、耕地占
用税(74%)、印花税(19.5%)、城镇土地使用税(18.6%)也保持
较快增长。
(三)财政支出有所放缓
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8.95亿元,下降12.7%,完成
年初预算的9.1%,略高于序时进度。去年同期支出基数较大是财
政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去年春节假期在1月份,节前提前发
放奖励、绩效、春节慰问等;二是教育、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
事务等一次性项目支出较多。与此同时,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
减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33.4%。落实“六稳”、“六
保”等要求,全省民生支出365.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9.6%,较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从支出科目看,卫生健康
支出增长26.9%,科学技术支出增长23.5%,商业服务等支出增长
18.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长7.2%,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长9.0%。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2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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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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