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来源:国库处
时间:2021-02-04 00:00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各级财政部
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
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严
重冲击等不利影响,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坚
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扎实组织财
政收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
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 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以下简称“财政
总收入”)完成 5158.35亿元,增长 0.2%,其中,税收收入
完成 4264.03亿元,下降 0.9%;非税收入完成 894.32亿
元,增长 6.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以下简称“地
方级收入”)3078.96 亿元,增长 0.9%。全省一般公共预
算支出完成 5214.61亿元,增长 2.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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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3429.71亿元,增
长 3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全年完
成 3278.86亿元,增长 35.2%;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4291.94亿元,增长 34.6%。
二、财政收支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全年正增长目标
2020年,各级财政部门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依法
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以下简称
“两项收入”)分别增长 0.2%和 0.9%,累计增幅分别比
1-11月提升 1.4和 1.7个百分点。
从趋势上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翘尾和
新增减税等因素影响,2020年前四个月财政收入增幅逐渐
走低。随着积极财政政策效应逐步显现,疫情防控取得积
极成效,复工复产加速推进,经济运行逐步恢复,财政收
入在 4 月份“触底”后,降幅逐月收窄,并于 12 月双双
实现正增长。从级次上看,上划中央收入和省级、市县地
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分别为-0.7%、-5.1%、1.5%。省
级收入降幅相对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受去年同期罚没收入、
一次性资产处置收入入库较多,抬高非税收入基数影响。
从区域上看,九市一区中,平潭(28.2%、20.0%)、宁德
(5.4%、8.7%)、三明(1.0%、3.2%)、莆田(2.2%、2.8%)、
厦门(1.7%、2.0%)、龙岩(1.5%、1.9%)两项收入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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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正增长。其中,得益于财产转让所得个税、土地出让“两
金”以及新能源税收增收,平潭、宁德增幅领跑于全省。
南平(-2.0%、2.0%)实现地方级收入正增长。泉州(-3.1%、
-0.8%)、 福州(-0.7%、-0.3%)、漳州(-1.6%、-0.4%)
两项收入仍为负增长。福州和漳州主要是受企业所得税减
收及土地增值税可清算资源减少影响;泉州主要是受纺织
鞋服、成品油、房地产、黑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税收减
收影响。83个县(市、区)中,有 49个财政总收入和 61
个地方级收入实现正增长,增收面分别为 59%和 73.5%,
分别比 1-11月提高 23个和 29个百分点。
(二)税收收入降幅持续收窄
2020年,全省税收收入增幅走势与财政收入态势基本
一致,前三季度税收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2.2%、-10.8%、
-5.9%,全年税收收入下降 0.9%,较 1-11月收窄 1.4个百
分点。其中,地方级税收下降 1.1%,较去年同期收窄 0.2
个百分点。
从税种看,主体税种约占税收收入的 79.3%,与去年
同期基本持平。增值税下降 1.3%,较上年同期回落 2.5
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下降 7.7%,较上年同期回落 4.6
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增长 14.2%,较去年同期提高 19.3
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财政转让所得个税增收。中小税种
下降 0.9%,较上年同期提高 1.2个百分点。其中,契税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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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13.7%,主要是土地出让带动契税增长;受清算减收影
响,土地增值税下降 9.8%,较上年同期回落 6.8个百分点。
分行业看,二产税收中,烟草制品业(6.6%)、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51.8%)、 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1%)累计增收额均大
于 10亿,医药制造业(21.2%)增幅超过 20%。化学纤维
制造业(-46.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5.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23.1%)降幅超过两成。
三产税收中,在资本市场财产转让所得个税和银行业企业
所得税以及研究试验、科技推广应用行业税收增收带动
下,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税收分别增长 15.5%、
15.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0%)、 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2.7%)、 批发和零售业增长(1.1%)等行
业也实现正增长。受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减
收影响,房地产业税收下降 13.3%。
(三)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2020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增长2.7%,顺利
完成全年支出正增长目标。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一般
性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2.8%,较上年同期回落5.3
个百分点。落实“六稳”、“六保”等要求,持续加快资金
拨付使用,2020年,民生相关支出3919.38亿元,占比
75.2%,持续保持在七成以上。从支出科目看,扶贫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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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增长17.5%,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增长35.1%,社
会保障就业支出增长13.0%,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长
19.8%,公共卫生支出增长72.1%。从区域上看,九市一区
均实现正增长,分别为:莆田(8.6%)、泉州(8.1%)、南
平(7.2%)、厦门(7.0%)、三明(5.8%)、宁德(5.2%)、
龙岩(3.4%)、漳州(1.7%)、福州(0.0%)。
严格落实财政直达机制。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福建
(不含中央直接下达厦门)直达资金279.91亿元,扣除经
财政部批准预留抗疫特别国债22亿元,下达进度为100%,
省市县三级财政已形成支出252.83亿元,支出进度98%。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省财政部门将认
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
神,科学精准施策,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
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重大
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落实落
细,为我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
障。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 1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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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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