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8-05-17 00:00

 

 

2018年4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迅速行动,及早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发挥财政职能,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20.47亿元,完成预算10.5%,增长14.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3.65亿元,完成预算10.1%,增长10.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16.83亿元,完成预算11.2%,增长20.2%。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97亿元,完成预算14.3%,增长3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2.04亿元,完成预算9.3%,增长6.5%。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98亿元,完成预算6.8%,增长52.4%。

1-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875.01亿元,完成预算38%,增长12.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8.03亿元,完成预算37.2%,增长10.9%;上划中央收入完成756.97亿元,完成预算39.1%,增长16.1%。省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8.58亿元,完成预算38%,增长29.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07.44亿元,完成预算38.3%,增长14.9%。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24亿元,完成预算30.9%,增长18.2%。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1-4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03.30亿元,完成预算40.2%,增长89.4%。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758.58亿元,增长94.8%。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52亿元,完成预算35.3%,下降0.6%。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82.82亿元,完成预算34.2%,增长79.6%。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37亿元,完成预算25.3%,增长138.7%。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在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的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收入组织工作不放松,努力克服多重不利因素,1-4月,全省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2.9%10.9%,分别高于预算目标5.6和3.9个百分点。从完成进度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高于序时进度4.7和3.9个百分点,同比分别加快1.3和1个百分点。从税性比重看,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税性比重分别为85.1%和75%,同比分别提高1.8和2.5个百分点。

(二)主体税种贡献较大

得益于经济基本面向好,企业效益提升以及部分企业所得税征期变动拉动,全部税收收入累计增长15.3%,其中,当月增长17.1%,拉动当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幅14.2个百分点。

主体税种方面,延续今年以来较快增长态势,累计增长16.3%,占全部税收的增量的86.1%,比一季度提高4.7个百分点,增量贡献更加突出。分税种看,企业效益增长和部分企业所得税征期变化,拉动当月企业所得税增长32.1%(其中,征期变动因素约占增量的一半),累计增幅也从一季度6%提高至14.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以及资本市场服务业个人所得税较快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增长25%。国内增值税增长16%,增量主要来源于金融业、建筑业、批发业、电子信息、钢坯钢材等行业。在卷烟制造业和汽车行业消费税大幅增长的拉动下,国内消费税增长10.6%。

地方小税种方面,累计增长11.2%,较上年同期和一季度分别回落5.1和2.8个百分点。其中,当月增长2.9%,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基数较高,当月契税(-7.8%)、土地增值税(-1.6%)减收的影响。

(三)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4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9%,超序时进度5个百分点。与民生相关重点支出增长16.1%,民生相关支出占比为77.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科学技术支出(51.5%)、住房保障支出(29.4%)、节能环保支出(25.8%)、交通运输支出(2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增幅均超两成。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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