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时间:2017-12-18 00:00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扎实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抓紧抓实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11月,全省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75.47亿元,完成预算6.1%,增长1.5%。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6.37亿元,完成预算6.3%,增长6.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9.10亿元,完成预算5.7%,下降6.6%。省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78亿元,完成预算8.4%,增长61.5%。全省公共预算支出479.23亿元,完成预算12.2%,增长6.8%。其中,省级公共预算支出35.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5.9%,增长1.3%

1-11月,全省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48.64亿元,完成预算94%,增长8.1%。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60.50亿元,完成预算91.9%,增长6.9%,同口径增长10.4%;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688.13亿元,完成预算97.5%,增长10.6%,同口径增长4.9%。省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40.92亿元,完成预算93%,下降2.1%,同口径增长10.6%。全省公共预算支出4362.83亿元,增长16%。其中,省级公共预算支出386.81亿元,增长6.3%

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1-11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755.67亿元,完成预算107.4%,增长32.6%。其中,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36亿元,完成预算97%,增长4.4%。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630.09亿元,完成预算99.7%,增长33.1%。其中,省级基金支出14.68亿元,完成预算37.9%,增长3.2%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增幅回落,收入进度超过序时

受部分企业所得税征期变化以及免抵调库收入减少等因素影响,当月全省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同口径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5%6.6%,累计分别增长8.1%10.4%,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税性比重为74.6%。从完成进度看,全省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完成年初预算94%91.9%

(二)主体税种不可比减收,地方小税种和非税收入贡献较大

当月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分别增长-3.5%29.4%。税收收入下降主要是主体税种收入减少所致。当月主体税种下降7.5%,其中,部分企业所得税征期变化、限售股转让等个税基数较高以及免抵调库收入减收等因素,分别影响当月主体税种和税收收入增幅10.48.3个百分点。

得益于各级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以及前期土地出让缴纳契税入库等因素带动,当月地方小税种增长12.4%,拉动当月税收增长2.5个百分点。其中,土地房产类相关税收增收4.5亿元,贡献地方小税种增量的近八成。此外,当月非税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省级缴纳盐田补偿金以及各地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两金”收入增加拉动。

(三)财政支出较快增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七成以上

按照支出进度考核排名达到全国中等以上水平的目标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1-11月,全省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6%,其中,当月公共预算支出增长6.8%。从支出结构看,与民生相关重点支出完成3343.55亿元,增长16.7%,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6.6%。与GDP核算相关八项支出累计完成3130.51亿元,增长19%,高于财政支出增幅3个百分点。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增速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分别增长17.1%30.2%26.5%19.4%

 

                       福建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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