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4 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 96 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3 年 1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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