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采控办 时间:2005-08-05 11:40
各设区市财政局、监察局,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财政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福建省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监察厅
  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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