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文件有关要求,全面规范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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