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21-09-29 00:00
各设区市财政局、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做好“十四五”期间困难群众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制定《福建省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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