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
你厅《关于申请免征福建省省本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的函》(闽人社函〔2021〕172号)悉。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收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有关问题的函》(闽财税函〔2020〕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免征我省省本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其他相关事项仍按闽财税函〔2020〕12号文执行。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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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你厅《关于申请免征福建省省本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的函》(闽人社函〔2021〕172号)悉。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征收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有关问题的函》(闽财税函〔2020〕1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免征我省省本级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遗失损坏赔偿收入,其他相关事项仍按闽财税函〔2020〕12号文执行。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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