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21-07-02 00:00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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