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水利厅关于下达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9〕5号
农业处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9-01-31 00:00:00
闽财农指〔2019〕5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
为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构建人水和谐的生态水系循环系
统,经研究,现下达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22540
万元,款列“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科目,明细金额及项目详
见附表。请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
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99 号)、省财政厅、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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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调整〈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意见〉中省级补
助标准的通知》(闽财农〔2016〕70)和《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
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17〕57 号)要求,认
真开展建设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认真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附件:1.全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2.全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工项目政策兑现资金
安排表
3.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19年 1月 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设区市财政局、水利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1月 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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