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教〔2018〕43号

教科文处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00

闽财教〔20184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教育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  
高资金使用效益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  
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  
- 1 -  
教〔20167 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  
闽政办〔201445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闽政办〔2014103  
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1811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16日印发  
- 2 -  
分享到: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