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教〔2018〕42号
教科文处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8-11-20 00:00:00
闽财教〔2018〕4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新局),平潭
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
心:
为了加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联合制定了《福建省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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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年 11月 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11月 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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