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文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教〔2018〕42号

教科文处

浏览量:{{ pvCount }}   发布时间:2018-11-20 00:00:00

闽财教〔201842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体新局平潭  
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  
心:  
为了加强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联合制定了《福建省非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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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资金管理办印发给你们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81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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