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10-15 00:00
闽财建指〔2021〕10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城管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
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
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
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1〕10
号)有关规定,现将 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 1 -
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1)。款列“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你市、县(区)数字城市管理平
台建设。
二、各地要加大本级投入,城管、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加强沟通,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
三、请按照附件 2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 9月 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9月 27日印发
-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