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经济建设处 时间:2021-10-15 00:00
闽财建指〔202110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城管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  
融局、交通与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  
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福建省城乡  
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110  
关规定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 1 -  
下达给你们(具体补助项目、金额详见附件 1款列“2120201-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省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你市、县(区)数字城市管理平  
台建设。  
二、各地要加大本级投入,城管、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加强沟通,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  
三、请按照附件 2绩效目标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9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927日印发  
- 2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