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奖励经费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9-29 00:00
闽财教指〔2021〕70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福建省
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的决定》(闽委〔2021〕55号)等文件精神,
经研究,现按每人 30万元标准,下达你市、县(区)福建省第六
届杰出人民教师奖励经费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款列
“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请尽快将奖金发放给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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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教师。
附件:福建省第六届杰出人民教师奖励经费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 9月 2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9月 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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