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西藏班学生经费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4-20 00:00
闽财教指〔2021〕16号
三明市、漳州市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国办发〔2004〕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按你市
西藏班学生实际在校生数和每生每年 1.5万元的补助标准,现下
达你市 2021年西藏班学生经费
万元(具体学校、金额详见附
件),款列“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请即拨付有关学校,
专款专用,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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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西藏班学生经费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 3月 30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1年 3月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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