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21-01-19 00:00
闽财教指〔2020103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  
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  
下达你市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款列 “1100305 教育”科目,  
支出款列“2050302中专教育”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关于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国  
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闽财教〔2012135号)及《关于调整完  
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财政补助方式的通(闽财201482  
号)等文件要求,及时下达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并加  
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1 -  
二、各地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福建省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试行闽教201921神,  
实施精准认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一步提高资助精  
准度,做到助尽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地财政部门要确保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育、  
人社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籍信息管理,及时录入、审核和更新  
学生信息。同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条  
件的学生及时获得资助,保证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查实,将按照《财政违  
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前下达 2021年市、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  
生资助资金安排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122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送: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1228日印发  
- 2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