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金融处
时间:2019-02-19 00:00
闽财指〔2019〕410号
: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8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8〕558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工
作的通知》(闽工信中小〔2018〕26号),经研究,现安排你厅 2019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8万元,用于 2018年中央财政资金小微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审计费用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
目列“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
“50205-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27-
- 1 -
委托业务费”。请你局按相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福建省财政厅
2019年 1月 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 2月 1日印发
- 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