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医疗卫生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8-11-20 00:00
闽财社指〔2018〕9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
金融局、卫生计生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医疗卫生项目支出进度,现提前下
达你市、县(区)2019年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
构补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岗医生补助等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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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
待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其中,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按照 2018 年实际安排
总额的 80%预拨,各地按照省卫健委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
目资金根据《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闽财社〔2018〕16 号)规定的标准,统筹考虑绩效
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专项、中医药事业发展专
项、特岗医生补助等由省卫健委统一部署项目实施内容和任务要
求。
请各级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
排、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奖优罚劣
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提前下达 2019年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 2019年医疗卫生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3.提前下达 2019年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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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配表
4.提前下达 2019年特岗医师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年 11月 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年 11月 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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