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部分医疗卫生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8-11-20 00:00
闽财社指〔20189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  
金融局、卫生计生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医疗卫生项目支出进度,现提前下  
达你市、县(区2019年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  
构补助、中医药事业发展、特岗医生补助等医疗卫生能力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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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  
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其中,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按照 2018 年实际安排  
总额的 80%预拨,各地按照省卫健委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  
目资金根据《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  
暂行办法闽财社〔201816 号)规定的标准,统筹考虑绩效  
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专项、中医药事业发展专  
项、特岗医生补助等由省卫健委统一部署项目实施内容和任务要  
求。  
请各级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  
排、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奖优罚劣  
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提前下达 2019年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 2019年医疗卫生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3.提前下达 2019年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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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配表  
4.提前下达 2019年特岗医师补助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8111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8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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