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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指〔2018〕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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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18年草原防火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省直)的通知
福建省林业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草原防火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184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农业部草原防火基础设施等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农计函〔2018〕19号)、《福建省林业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闽林计财〔2018〕10号),现安排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 35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金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专项用于草原防火等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配备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请根据具体绩效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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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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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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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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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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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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