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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建指〔2018〕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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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
福州市、三明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18〕183号)、《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转下达2018年农业部种养业良种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闽农计函〔2018〕18号),现下达2018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412万元,其中:福州市国家蔬菜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197万元、三明市国家抗稻瘟病水稻育种创新(科研)基地建设项目215 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请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并接受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监督。
为提高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并督促有关方面抓紧落实配备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请配合当地农业等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及绩效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由农业部门另行下达),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预算执行中,应对资金运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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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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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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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福建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省农业厅、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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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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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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