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9月4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东、福建、浙江、广西、海南等5省(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
财政部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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