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蔡淑萍就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来源:农业农村处 时间:2023-03-13 10:22

  3月10日,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稳经济 促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乡村振兴和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专场)上,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蔡淑萍介绍了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针对央广网记者提出的“福建省财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做了哪些投入保障,财政如何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服务乡村振兴?”问题,蔡淑萍介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投入保障方面,我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乡村振兴作为财政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加大投入,2023年安排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预算412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8%。统筹财政资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支持保障粮食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进乡村建设、改进乡村治理等。同时,落实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更多投向“三农”领域,持续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加强资金管理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我省财政坚持严格支出管理,健全监督监控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各环节,组织开展专项资金事中绩效监控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建设了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横向联接省级17个资金主管部门,纵向覆盖省、市、县、乡四级,以数字化手段对平台现有48项乡村振兴资金流量、流向、流速进行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截至2023年2月底,在线监管平台累计监管资金超440亿元,基本实现乡村振兴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全覆盖,惠及群众817万人(户),查询访问量突破6600万人(次)。今年,平台将继续提质扩面增效,将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等资金纳入监管,定向公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省发改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局、福建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部门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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