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加力提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农业农村处 时间:2023-02-20 10:55

  围绕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我省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投入多元化、政策精准化、管理高效化,全面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二是支持落实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政策总体稳定,加大就业、产业帮扶力度,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和农业科技研发应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支持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村建设,提升乡村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支持水利、海洋渔业、气象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领域,多措并举拓宽投入渠道,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机制。

  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注重经常性检查督促,完善提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功能,开展绩效跟踪管理,强化监督和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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