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根据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绩效评价结果,下达奖励资金2.25亿元,对13个项目实施市县区给予正向激励。
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我省设立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正向激励资金,依据各地项目进度、绩效指标完成率、预算执行率、创新示范效果等完成情况,对实施市县区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结合投资额实施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统筹用于项目建设,余额可用于项目后期管护提升和生态成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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