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等部门9月21日印发的《关于持续优化福建省林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将进一步强化保费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服务林业改革发展,助力现代林业强省建设。
一方面,持续推进林业保险服务创新。有效实施森林综合保险,各级财政对公益林保险给予90%的保费补贴,对商品林保险按万亩及以下、万亩以上分两档给予75%、60%保费补贴。支持开展地方优势特色林业产品保险,省级财政继续对设施花卉种植保险给予30%的保费补贴;对尚未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林业产品保险,由省级财政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设区市奖补。
另一方面,扩大林业贷款贴息范围,在对花卉苗木种植及设施设备购置、林下种植、森林资源培育贷款进行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将林产加工、林下经济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同时,运用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探索设立“林业经济”快服贷产品,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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